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好,欢迎您访问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公司新闻
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公司新闻

2021年莱山区稳岗返还申领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25 点击次数:11086 

根据市人社局、市就业中心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稳岗返还工作正在进行积极准备,将于近期开展,补贴资金分批拨付。针对今年政策的新变化,进行以下解读:

一、申请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各以下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 (含 )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 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以下简称其他参保单位 )申领条件和返还标准参照企业实施。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按照各自2020年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类型确定返还比例。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三、实施步骤

(一)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上级筛选的符合裁员率、足额缴费12个月、非僵尸企业、非失信企业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会同环保部门把关核实。

(二)将《符合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单位名单》中已掌握其对公账户的单位,经公示后直接拨付稳岗补贴到单位对公账户,计划于8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对于符合补贴发放条件,但不掌握对公账户,无法直接拨付的单位,将通过社保系统端口推送稳岗返还信息,单位对金额确认无误后填报对公账户,莱山区就业中心将分批定期汇总、公示、发放。

(四)对于不在筛选名单上的单位,单位认为其符合发放条件的,可进行线下申领,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局复审,复审通过后公示、发放。

(五)人力资源公司和劳务派遣企业只能线下申领,莱山区就业中心审核裁员率是否符合要求,并计算返还金额,报市局复审通过后公示、发放。

(六)无对公账户的企业,按照现行政策无法申领稳岗补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政策执行时间

政策受理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名单公示网站

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gxqrc.com)

六、政策咨询电话

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失业培训科 6717619

七、线下受理地址

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一楼  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44-46号窗口

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  邮编:264003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lsqjyzx@yt.shandong.cn
举报和联系电话:0535-6717639 传真:0535-6717639 
捷瑞数字 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