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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人事代理制度的实行,实现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身份转变,促使用人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为各类单位更好地使用人才及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个人才能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人事代理--职称:(评审、考试)

1、评审:是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烟台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荐中心已开展二十九个专业和系列职称评审系列,具体如下: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
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
新闻专业人员职务;
出版专业人员职务;
档案专业人员职务;
文物博物专业职务;
图书、资料专业职务
工艺关术专业职务;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
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
翻译专业职务; 
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职务;
海关专业职务;
会计专业职务;
统计专业职务;
经济专业人员职务;
实验技术人员职务;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
中等教师职务;
小学教师职务;
艺术专业职务 (艺术等级);
公证员职务;
律师职务;
船舶技术人员职务;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务;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